新華鮮報|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態環境法典編纂邁出“關鍵步”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羅沙)法律制度如何讓天更藍、水更綠、土更淨?各界高度關注的生態環境法典編纂邁出“關鍵一步”,法典草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

這將是繼民法典後,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1188條的法典草案分爲5編,包括總則編、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整體提請審議。

“通過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昇華,編纂一部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爲引領,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系統規範協調的生態環境法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說。

草案對生態環境領域的通用性制度規範作了提煉歸納,以總則編爲統領,規定了生態環境領域的重要法律原則和基礎性、綜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如生態環境領域規劃、標準、影響評價、突發事件應對等。

藍天碧水淨土,民之所盼。草案將現行法律規定的污染防治共性制度總結提煉爲通則、一般規定,並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經驗上升爲法律制度規定。

法典編纂轉變以往以單一生態要素爲保護目標的立法思路,突出系統保護理念。聚焦與生態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綠色低碳發展重要環節、重要領域,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將現行有關流域、區域、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等生態要素、生態系統方面和循環經濟、節約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規範,擇其要旨要則納入或者體現到草案之中,使法典保持一定的開放性、兼容性。

“我們適當考慮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草案就此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體現其時代性、前瞻性。”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呂忠梅說。

據悉,此次審議整體的法典草案後,將分拆爲若干單元“滾動”審議並修改完善。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要求,穩步、有序推進法典編纂。人們期待,用法典之筆擘畫萬物共生的美麗畫卷,讓子孫後代永享綠色福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