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柯文哲7千萬交保 林智羣分析可能原因:檢察官一定會抗告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押近1年,臺北地院今裁定7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今裁定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7000萬交保,引起關注。律師林智羣表示,檢察官之前認爲柯文哲若交保,可能跟尚未詰問的證人接觸、串供,所以不應該交保;但法院審理後,還是裁定交保,這可能代表法官認爲案情已經釐清,就算是後面找來這些人作證,也不會改變案件結果。

柯文哲被裁定7000萬元交保,要加電子監控設備,禁止出境。林智羣在臉書表示,檢方之前表示目前尚未詰問的證人包括同案被告黃景茂、柯文哲、張高祥、範有偉、黃珊珊、吳順民、沈慶京等就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詰問,柯文哲出去之後,可能跟這些人接觸、串供,所以不應該交保。法院審理後還是裁定交保,這可能代表法官認爲案情已經釐清,就算是後面找來這些人作證,也不會改變案件結果。

林智羣表示,不過要注意的是,臺北地方法院7月21日才裁定延押,柯文哲抗告,高等法院在8月11日才駁回柯文哲的抗告,認定羈押原因跟必要性仍然存在,繼續押2個月有理由。現在才過不到1個月(從8月11日到9月5日),柯文哲律師沒等到兩個月期滿,就聲請停止羈押,然後法院就準了。

「檢察官一定會抗告,說根本沒證據可以證明在一個月內羈押必要性變成不存在,臺北地方法院交保裁定違法」,林智羣表示,如果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柯文哲頂多再關3個月,臺北地方法院在今年12月一定要放人。那臺北地方法院可能在12月羈押15個月期滿之前宣判,之後移到二審,羈押期間重新計算,高等法院如果認定羈押必要性還是存在,柯文哲就只能續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