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與法律的交會:一場制度與專業的雙重變革
當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從企業道德自律轉化爲法律義務,我們正經歷一場深刻且迅速的制度變革。這不僅重塑企業經營邏輯,也重新界定法律專業的核心角色。法律,正從邊緣走向核心,成爲推動永續轉型的關鍵槓桿。根據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統計,全球已有逾5,000項氣候相關法律與政策,27個國家立法承諾淨零排放。ESG已非企業的倫理選項,而是由外部監管與立法機構驅動的強制性規範。
從英國的《現代奴隸法》(Modern Slavery Act, 2015生效)、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LkSG, Supply Chain Due Diligence Act,2021通過2023生效),到歐盟的《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 2023年1月生效)和《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 2024年6月生效),全球規範正朝向跨國、強制、可追責的方向發展。企業不只需揭露資訊,更須對供應鏈的人權與環境影響負起實質責任,對子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伙伴亦有一定程度之責任,未來,全球企業將面臨國際法域的法律挑戰。
日月光投控行政長(兼永續長)汪渡村。
臺灣/紐約州律師汪子博。
與歐洲趨勢相對的是,美國部分州反而興起了反ESG立法潮。自2021年以來,包括佛州、德州等州紛紛限制政府與公共基金在投資中納入ESG考量,甚至視其爲「左翼意識形態」。這些立法反映ESG已不再只是法律或技術議題,更是文化與政治的戰場。企業與律師進退維谷:一方面需遵循國際規範,另一方面又須迴應本地政治氛圍。這正是當代法律治理的矛盾張力。
ESG議題也正快速轉化爲訴訟焦點。LSE 2025年報告指出,截至2024年底,全球氣候變遷訴訟累計已近2,967件,涵蓋60國,尤以全球南方如巴西、印度、南非成長顯著。訴訟議題涵蓋政策合法性、企業責任與環境正義等。政府作爲原告的案件增加,顯示主管機關參與度升高。同時出現策略性的「氣候對齊」(國家、地區或企業的發展目標應與全球控制氣溫上升幅度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相一致) 與「非對齊」訴訟,凸顯法律場域的政治化趨勢。LSE 2025年報告同時指出,自2015年起已有逾250起針對企業的氣候訴訟,2024年新增案件中高達20%直接聚焦企業行爲。重點議題包括污染者付費原則、碳補償誠信與ESG揭露準確性。針對漂綠(greenwashing)的訴訟在澳洲、德國、肯亞與巴西相繼出現,企業若誇稱碳中和卻無實據證明,將面臨法律與聲譽風險。2025年7月23日,聯合國國際法院(ICJ)發表歷史性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裁定各國若未積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保護氣候系統,可能已違反國際法,並可能需對受害國賠款。明確指出《巴黎協定》下的1.5°C控溫目標具法律約束力,並承認「健康與永續環境」爲人權,爲全球氣候訴訟提供嶄新法理依據。
面對法制與訴訟的雙重壓力,法律(律師)服務業務也有所轉型因應。Wolters Kluwer調查顯示,逾五成歐美律所已設立ESG專責部門。律師角色不再止於合規建議,更成爲治理設計、供應鏈風險評估與外部溝通的關鍵顧問。企業法務部門也逐步走出傳統後勤角色,成爲永續戰略的制定者與落實者。最新研究指出,高達九成的法遵長已主動參與或主導ESG決策,法律人正從法院走向董事會與永續委員會。
這波制度重構也對法學教育提出挑戰。ESG議題跨足國際法、環境法、金融法與人權法,要求高度跨域整合與全球視野。若法律教育體系無法及時調整,將無法培養具備ESG素養的法律人才,進而制約產業轉型。
從立法、訴訟到專業轉型,ESG與法律的交會標誌着一場深刻的制度再造。法律正從應對工具,轉化爲推動永續秩序的引擎。這場變革充滿挑戰,但也充滿機會。ESG不會等待法律準備好才發生,反而正是促使法律邁向未來的動能。那些能及早投入、跨域學習的法律人,將在未來十年成爲制度變革的關鍵推手。
本文作者:汪渡村 日月光投控行政長(兼永續長)、 汪子博 臺灣/紐約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