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軌,能要“賠償”嗎?2025年法院支持的4類證據標準!

在婚姻關係中,一方若違背忠誠義務出現出軌行爲,卻還想毫無代價地全身而退,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當出軌成爲導致婚姻破裂的導火索,無過錯方能否向過錯方索要賠償?賠償金額又該如何確定?要讓賠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哪些證據才具有法律效力?

安嘉就從法律層面客觀解析這些問題,看看在對方犯錯想脫身時,無過錯方該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爭取應有的賠償。

首先要明確一點,並非只要一方出軌,另一方就一定能獲得賠償。

法定賠償情形

根據《民法典》第 1091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指有配偶者再與他人結婚的行爲。

2與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實施家庭暴力:包括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精神等方面的暴力行爲。長期對家人進行辱罵、恐嚇等精神折磨,都屬於家庭暴力範疇。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虐待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的行爲。遺棄則是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行爲。

5有其他重大過錯:這是一個兜底條款,像一些嚴重違背夫妻忠實義務,比如嫖娼、吸毒等情況,也會被判定賠償的。

不能要賠償的情形

1一般性出軌:偶爾的婚外情行爲,未達到同居和重婚這種重大過錯,一般是不會要求賠償的。

2雙方均有過錯:雙方均有出軌行爲,則均無權主張賠償。

3無充分證據:缺乏直接證據(聊天記錄、保證書等)證明出軌事實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出軌賠償金的確定因素

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若出軌方的行爲情節嚴重,如長期與他人同居、多次出軌等,相較於偶爾的出軌行爲,過錯程度更高,賠償數額可能也會相應增加。

2無過錯方所受損害程度:包括無過錯方的痛苦程度、是否影響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是否產生了抑鬱、焦慮等精神問題。

3雙方經濟水平:一方面要考慮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有足夠的能力支付賠償,法院可能會適當提高賠償數額;另一方面,也要保障無過錯方在離婚後的基本生活。

4當地經濟水平: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會有所差異。

5其他因素:婚姻存續時間長短、生育子女情況、認錯態度等。

在司法實踐中,出軌賠償數額少則幾千元,多則可達數萬元甚至更高,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需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和證據進行綜合判斷。

【趙麗釋法】

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出軌,還可以要賠償嗎?

可以,但是有三個前提

1自身無過錯: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主體必須是無過錯方。若夫妻雙方均存在過錯行爲,那麼任何一方都無權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2有確鑿證據:有明確證據證明對方犯錯,才能成功立案,不然很有可能法院不受理。

3在訴訟時效內:無過錯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爲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原配偶有重大過錯行爲之日起計算。

對方出軌給小三轉錢,可以離婚要對方淨身出戶嗎?

看嚴重程度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的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

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出軌方給第三者轉移錢財的嚴重程度認定爲以上程度,有可能會判定對方淨身出戶。

法院認準的4類出軌證據

1書面證據

a悔過書、保證書:如果出軌方曾寫下悔過書或保證書,務必保留原件,其內容應清晰、完整地體現出軌事實。

b聊天記錄、電子郵件:雙方之間的曖昧言語、約會安排、談論出軌細節等,要確保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的真實性。

2影像資料

a照片、視頻:在公共場所拍攝到的出軌方與第三者的親密照片或視頻。

b監控錄像:公共場所監控視頻,只要確保監控設備的安裝是合法合規的,沒有侵犯他人隱私,就可被法院取信。

3財務記錄

a轉賬記錄: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式,出軌方給第三者的轉賬記錄。

b消費記錄:出軌方爲第三者支付生活費用、預訂酒店等消費記錄,可以通過查看信用卡賬單、購物平臺訂單記錄等方式獲取這些消費記錄。

4證人證言

a鄰居證言:如果鄰居知曉出軌方與第三者的不正當關係,如經常看到他們共同居住等,可以請鄰居作爲證人出庭作證。

b親友證言:出軌方的親友如果瞭解其出軌情況,也可以作爲證人。

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通過合法途徑獲取證據,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合法有效的維護。

總之,在婚姻中遭遇伴侶出軌,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情。但在尋求賠償時,要清楚瞭解法律規定的賠償情形,並按照法律要求收集有效的證據。只有這樣,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內,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