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中惡男一再偷拍女童 和解讓他想出「更惡劣手段」判決出爐

臺中徐姓男子是性擾、猥褻女童累犯,過去因和解獲對方撤告、判緩刑,他沒反省卻變本加厲,持續上網下載兒少性影像,又在書店、地下街偷拍女童裙底,更從過去和解經驗中想出「一人分飾兩角」手法恐嚇網友;臺中地院今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他8年5月,可上訴。

臺中地檢起訴指出,徐男已3度性騷、偷拍女童,曾獲判緩刑,或因和解對方撤告,經法院不受理、檢方不起訴,仍不珍惜自新機會。

檢方調查,徐2018年從社羣下載少女性影像,2022年3月在臺中、桃園的書店及臺北地下街,拿手機拍女童臉部,又靠近蹲低偷拍裙底;另用通訊軟體向10歲、12歲少女索取裸照、性影像。

徐還透過臉書社團,鎖定想和女子索取裸照的男網友,再一人分飾兩角,先是假冒女網友聊天、傳自己留存的少女性影像給對方,沒多久又扮成女網友的父親,恫嚇對方道歉、要求5萬元和解金,得手3萬1000元。

檢警今年3月持搜索票,到徐男位於新社區住宿逮人,查扣存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的手機、電腦等證物,將他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指出,徐多次對女童性騷、偷拍,屢經司法給予自新,他卻不悔改繼續作案,還從先前自己和被害人和解經驗中,萌生「一人分飾兩角」方式,對男網友施詐、恐嚇,可見其越陷越深,惡行積重難返,急需矯治,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6罪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未料檢方今年7月起訴移審時,臺中地院受理的法官竟以徐坦承犯行,其不曾被通緝,也無逃亡具體事實,裁定他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但因徐覓保無着,最終就改以「無保、僅限制住居」強制處分;經檢方抗告成功,中院撤銷發回原受命法官後才裁定他收押。

中院審理時,徐男坦承犯行,還稱「沒有看過醫生,他之前想要靠自己剋制,但發現沒有辦法」等語,院方以他因前案經驗萌生一人分飾兩角手法,且在他心理狀況未改變下,顯有再犯之虞,裁定自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

中院今上午宣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他8年5月,其中5月部分得易科罰金。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