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法院重判16年!竹市衛生局前科長收賄替廠商規避千件裁罰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鄭姓前科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替廠商本該受罰的千件案件規避處分,再從中收賄。新竹地方法院宣判,鄭姓科長依貪污罪、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等7罪,重判16年,褫奪公權9年,而張姓廠商判10年,全案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昨天宣判,鄭未到場,僅張姓廠商與家人一同聆聽。宣判完,張男向庭上再度詢問「聽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判了幾年?」法官當場迴應「你被判了10年。」張男隨即語氣沉重說:「我什麼時候可以上訴?」隨後就與家人快步離去。

根據檢察官起訴,鄭女從2017年3月20日到2021年1月10日擔任科長期間,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業務,卻與開設化妝品零售業的張姓廠商合謀,替本該受罰的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收受賄款。

檢警發現,2020年2月到2021年1月間,有13家違規廠商所的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衆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應裁罰1190件。鄭女卻與張姓廠商替違規廠商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的方式取得管轄權。

鄭女再利用科長職務之便,以未合法送達、未錄案列管的方式隱匿369件行政裁處書,或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方式替違規廠商規避750件裁罰,或利用逕予結案方式替廠商規避71件裁罰,總共規避了1190件裁罰案件。

邱姓廠商雖爲登記負責人,但實際經營的卻是張男,張男以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1件2萬元、其餘違規案件1件1萬元的處理價格,向原本應該被開罰的廠商索賄,總計收到1314萬2500元的賄款,其中鄭女就分得442萬元。

新竹地方法院昨天宣判,鄭女遭判16年,褫奪公權9年,沒收442萬元,張姓廠商判10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892萬2500元。全案可再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張姓廠商與家人一起聆聽宣判。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