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公車爆炸起火!運安會立案調查 認定屬「重大公路事故」

▲大都會客運電動公車16日起火全面燃燒。(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北市大都會客運262線電動公車6月16日起火,駕駛行駛發現車輛儀表板出現電池異常,隨後停車疏散7名乘客下車,電動公車即爆炸起火,大都會客運針對同批引進20輛電動公車全面停駛外,再擴大同款86輛檢修。運安會今天也宣佈該案屬重大公路事故,將立案調查。

6月16日晚間20時43分,1輛大都會客運所屬電動公車執行262路線載客任務,車上有1名駕駛員及7名乘客,電動公車行經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往北之長庚醫院公車停靠站時起火燃燒,事故車輛全毀,乘客及駕駛員及時疏散,無人傷亡。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19日)晚宣佈,運安會接獲通報後,即依重大公路事故調查相關作業程序派遣調查人員前往現場勘查並蒐集相關資料。後依《運輸事故調查法》及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4點第3款,認定本案屬重大公路事故立案調查,並指派主任調查官,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作業。

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表示,《運輸事故調查法》重大運輸事故範圍今年2月已經修訂,電動車等新興運具也納入,該案依此認定屬新興運具重大公路事故,因此運安會將會立案調查。

林沛達指出,因該案仍須經過許多測試,後續調查時程和進度仍待確認,未來將會適時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