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長教女房仲「如何跟屋主對話」竟壓頭吞吐 賠錢換免囚
▲臺中一名店長性侵女房仲,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郭玗潔/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王姓男子爲某房屋加盟店店長,竟藉口教導女房仲「如何跟屋主對話」,強拉她進廁所強吻、口交。全案經臺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王男犯後和女房仲成功調解,依王犯強制性交罪,處1年10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王男爲某房屋仲介加盟店店長,某天下午他要旗下女業務佳佳(化名)上2樓辦公室,表示要教導她「如何跟屋主對話」,竟將她拉廁所強吻數次,並強壓頭逼她口交,侵犯得逞。佳佳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並和佳佳達成調解,法官審酌王男因一時失慮犯案,佳佳也同意給予王男緩刑機會,認爲王男已有悔悟,無再犯之虞,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1年10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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