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店長教導如何與屋主對話 變身惡狼強逼女員工口交

房仲店長藉口教導如何與屋主對話,竟然變身惡狼強逼女員工口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是一家房仲的加盟店長,某日下午他以教導如何跟屋主對話爲由,要求女業務小萱(化名)到他的辦公室。阿國明知小萱並無意願與他發生關係,竟然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違反小萱的意願,將她強拉進廁所,不僅強吻小萱多次,還強壓小萱的頭幫他口交。小萱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的辯護人辯稱,請法官審酌法律適用上,有無成立權勢性交罪的可能性,但小萱在偵查中指稱,她遭到阿國強吻,再壓制頭部爲他口交等情節證述明確,就案發時主、客觀情狀,阿國不顧小萱反抗,遂行有形之強暴手段,已足以壓制、妨害小萱性自主意思,核與「強暴」之手段要件相當,辯護人所辯尚難足採。

法官考量,阿國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而且已經與小萱達成調解,小萱也因此同意給予阿國緩刑的機會,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法官認,阿國爲滿足一己性慾,造成小萱身體、心理上,有終生難以磨滅的恐懼與傷害。

法官審酌,阿國所爲嚴重影響小萱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但考量阿國犯後終能坦認犯行,與小萱成立調解之犯後態度,並考量素行、犯罪動機、手段、目的及所生危害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調解內容履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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