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看倉庫爆亂鬥釀1死3傷 嘉義房仲一審重判10年半 二審改輕判原因曝光
嘉義縣水上鄉2023年10月發生一起帶看倉庫卻引爆鬥毆殺人事件,案發時大亂鬥共造成1死3傷,其中1名黃姓男子傷勢嚴重送醫不治。事後,警方在現場採證。(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水上鄉2023年10月發生一起帶看倉庫卻引爆鬥毆殺人事件,案發時大亂鬥共造成1死3傷,其中1名黃姓男子傷勢嚴重送醫不治。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依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對呂姓房仲判刑10年6月,又犯傷害罪判刑2年;呂男、檢方均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23日上午撤銷原審判決,僅依犯傷害罪判刑1年10月。
臺南高分院審理時,檢方仍認定呂男犯殺人等罪嫌;但呂男僅承認傷害致人於死及傷害罪,他與律師還主張符合自首條件,且出於義憤、防衛過當,並與死者家屬展開調解。
前年10月17日,白男夥同高男、黃男及范姜姓少年自北部南下嘉義,透過房仲公司網頁,約房仲呂男到水上鄉看倉庫,衆人一進到倉庫,白男突質問「下午是誰嗆我?」,不等對方反應,黃男就動手毆打呂男,白男和少年也跟着上前圍毆呂姓房仲,高男則在旁拿手機錄影,影像畫面事後成爲犯罪鐵證。
呂男因寡不敵衆逃到倉庫外,與追上來的白男一行人拉扯,原本在車上等候的呂父見兒子被打,從車上拿出球棒、高爾夫球杆上前揮趕白男,黃男眼看漸居下風,突然拿出摺疊短刀揮砍對方,白男則噴灑防狼噴霧劑反制,隨即上車要載黃男、少年及高男落跑。
當時,呂男父子拉住高男不讓他上車,白男爲協助高男脫困,不顧呂父站在車子前方,竟加速向前急撞呂父,呂父當場被撞倒,左腳被車輪輾壓,呂男見父親被撞,才鬆手放開高男,再看到黃男要跑上車,反搶過黃男短刀從黃男背後刺1刀,再開駕駛座車門朝白男持刀揮砍,白男一行人雖加速駛離,但黃男仍因傷重不治。
去年7月初,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參認定呂男犯傷害致人與死罪、傷害罪部分,分別判刑10年6月、2年;至於白男也犯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高男持手機錄影及攜帶防狼噴霧劑,但未參與鬥毆,判刑6月。案經呂男、檢方上訴後,臺南高分院今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