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逆轉!史上最大安毒案主謀獲輕判 原因曝光

由李建良主導,我國史上最大安毒走私案「飛燕號貨輪案」,2023年在貨輪進入高雄港時被警方查獲,在船上搜出1.2噸市值逾23億元毒品,上訴至高雄高分院二審,因嫌犯承認涉案並供出上游同夥,涉案3名嫌犯獲從輕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史上最大宗安毒走私案「飛燕號貨輪案」主嫌李建良,因運毒高達1.2噸市值逾23億元,遭高雄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5日宣判,由於李建良承認犯行並供出上游來源,讓案情有所進展,獲法官從輕改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2023年7月,目前在押的李建良與販毒集團貨主接洽運毒事宜,邀集葉姓、鄭姓、陳姓和柯姓同夥共謀,安排以「飛燕號」貨輪走私毒品,並透過人力仲介公司找來印尼籍船長與船員執行任務,前往越南外海指定座標,將60大袋裝有2級甲基安非他命的綠色麻布袋,以及5大袋3級愷他命的黃色麻布袋搬上船艙,返航途中再將毒品分裝進太空包,以大量垃圾掩蓋僞裝。

同年8月7日貨輪迴到高雄港當天,警方掌握情資登船搜查,當場查扣高達1.2噸安非他命與百餘公斤愷他命,市價合計約23億元,震驚國內毒品偵查體系,專案小組並循線拘提李建良等人到案,依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李建良爲首謀且犯罪重大,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重判無期徒刑,其餘鄭姓、葉姓、陳姓、柯姓同夥則判8年4月至14年10月徒刑,印尼籍船長ROMADHON 、翻譯LAMLAM則判無罪。

李建良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上午視訊宣判,庭考量李建良及葉姓同夥涉案後供出毒品來源因此查獲共犯,陳男則於二審坦承部分犯行,審酌事證後給予從輕改判;李建良從輕改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5年,葉姓、陳姓同夥則從輕改判12年、14年2月,原本一審無罪的印尼籍船長ROMADHON ,則認定參與走私,重判13年,其餘涉案人均維持原審量刑。

律師檢視判決後解釋,由於一審時李、葉、陳3名涉案人明顯不配合調查,所以被依照最高刑度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期間他們不但承認犯行,並且供出毒品上游幫助檢警抓獲共犯,因此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減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