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4月大雙胞胎女嬰吵鬧 狠父涉虐釀1死1傷!二審改輕判5年

▲鄭男不滿雙胞胎女兒哭鬧,涉嫌虐待造成1死1傷。(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鄭姓男子2019年底不滿3名女兒哭鬧,涉嫌用力搖晃年僅4個月大的雙胞胎次女,導致次女腦傷住院,鄭因涉虐兒遭到法辦;隔年疑因前案壓力大,鄭又傷害雙胞胎幺女造成腦出血,且次女傷重不治,一審依傷害致死判刑8年6月,近日二審以2名幼女仍須父母照顧,鄭又是家中經濟支柱,減刑爲5年。

檢方調查,鄭男與黃姓妻子育有3名女兒,其中一對爲雙胞胎,2019年12月間,鄭男下班返家後,因妻子正在浴室替孩子準備東西,鄭男獨自照顧當時分別爲1歲、4個月的3個女兒,其中雙胞胎次女跟大女兒同時哭鬧,鄭男心煩,爲使次女停止哭泣,大力搖晃次女,導致次女出現四肢癱軟、意識不清,一度失去呼吸心跳。

鄭男夫妻發現後將次女送往醫院搶救,總算恢復生命跡象,但檢查出受有嚴重腦傷,醫院人員也立即以疑有兒虐情形,依程序通報高風險家庭,檢警介入調查。

次女在隔年轉入普通病房,由黃姓看護照料,但黃在照顧次女時,因體力不支休息片刻,未發現次女血氧值發生異常,血氧機發出異音長達419秒,直到隔壁病房家屬發現並通報護理師查看,才爲次女進行急救,但次女已造成缺氧性腦病變。

2020年3月12日,鄭男因雙胞胎幺女感染腸胃炎,將幺女送醫治療,但醫院人員發現幺女臉頰、大腿處有不明瘀青;童年月19日,幺女疑似抽搐發作,送進急診室搶救,經診治有腦出血情形,檢警調查後,發現是鄭男因涉及次女的案件,有巨大心理壓力,竟以不明方式傷害幺女。

檢方依對兒童傷害致重傷、傷害罪嫌,起訴鄭男與妻子黃女,黃女後另獲不起訴處分;鄭男部分,因次女後來傷重不治,一審依傷害致死、傷害罪分別判刑8年、10月有期徒刑,應執行8年6月。

鄭男不服上訴,合議庭審酌鄭男還有2名年幼女兒,需要親情陪伴,且鄭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案後積極配合社會局親職教育,也沒再發生不當管教,加上次女死亡看護也有責任,考量一切情狀,認鄭符合情堪憫恕減刑,改判4年6月、10月,應執行5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