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場改善逾期仍未完成 高雄市府放行讓業者展延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場二期遭廢止,業者依照市府要求實施水保改善。圖/本報系資料照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場因違反開發遭廢止第二期水土保持計劃,高雄市府上個月23日要求業者1個月內恢復植生並增大滯洪沉砂池等水保設施,但光電業者卻直到7月23日根本沒有完成改善,高雄市府因此放行讓業者再展延到8月10日。

高雄市府水利局表示,因業者尚未完成改善作業,已申請展延,因此改善期限延至8月10日。水利局解釋,是因受到7月期間颱風及豪雨影響,造成業者無法如期完成改善作業,因此纔會讓改善期限由原本限期的7月23日展延至8月10日。

據瞭解,51公頃和山光電場未依規定施作水土保持,居民擔心業者違法開發山坡地危及下游村莊安全,經居民向民代陳情後,水利局每天派員到場監看業者改善水保維護處理作業,業者陸續施作排水溝、滯洪沉砂池及植生等工作,但受丹娜絲颱風帶來連日降雨,使得施工進度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