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審查 蕭文生:政院「窒礙難行」提覆議 標準可能欠客觀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大法官被提名人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接受立委審查。記者餘承翰/攝影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今(10日)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詢問時,藍綠各就其過去一年來憲政運作的問題要求蕭文生表態;他說,當然不允許強制要求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詢問,但若總統有意願,立院也歡迎,這可形成憲政慣例;此外,行政院在獲得總統核可下,能將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以窒礙難行爲由覆議,是否真的窒礙難行,有時候就不是那麼客觀可明確判斷。

面對藍營主攻政府多次以覆議和釋憲爲武器,來否決立院決議,他說,覆議的理由是窒礙難行,但標準有時候不那麼客觀明確;至於提起憲法訴訟,則有相當明確的規定,兩者性質不同。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詢問大法官要如何防止濫行釋憲,蕭文生提出兩原則,若在審查過程中沒有提意見,就不能提釋憲;若爲純粹政治問題,大法官也不應該介入。

藍白杯葛大法官人事,依憲法訴訟法規定,至少需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才能召開憲法法庭,目前大法官僅8位,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批在野黨癱瘓憲法法庭;蕭文生表示,要增設例外規定來解套。

針對在野黨要求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詢答,蕭文生表示,當然不允許透過法律來強制性要求;若總統願意且立院歡迎,甚至總統願意接受立院提問,在各方都願意的狀態下,憲法並未禁止,可形成憲政慣例,讓各機關都可以良好溝通,這點他贊成。

蕭文生指出,藐視國會可入法,但要有明確定義,他認爲公務員接受立法院監督,適度透過行政責任來約束是可以的,但不必上到刑事責任範疇;一般人民獲邀到立院說明,更不適用藐視國會而遭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