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反廢死 「死刑是國家昭告民衆何謂正義」

立法院今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下午持續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資格審查與質詢。(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下午持續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資格審查與質詢,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詢問,詹鎮榮就個人立場是否支持廢除死刑?詹鎮榮直言,「廢死我個人不支持」,死刑其實是一個權益調和後,國家昭告民衆何謂正義的一種方案。

詹鎮榮在說明時指出,他若有幸擔任大法官,對於職權期許,大法官作爲憲法維護者,在執行憲法時,不免透過憲政價值詮釋,而容有解釋空間。憲法解釋固然以憲法規範、法理做主要依據,但主流民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當前國人憲法意識、人權正義觀。

面對牛煦庭詢問,是否支持廢除死刑?詹鎮榮表示,以目前的現況來講,「我個人不支持廢死」,理由在於,從憲法的角度來看,死刑的前提是故意殺人罪的成立,殺人罪的形成,憲法另意味着有一條人命,或數條人命的生命權被剝奪了。

詹鎮榮指出,死刑其實是一個權益調和後,國家昭告民衆何謂正義的一種方案,當然這個方案不是亙古不變,當人民可以慢慢接受有另一種機制也足以彰顯正義時,或許到那個時機可以嚴正考慮,是不是不要再以剝奪生命的方式, 來調和基本權的衝突狀況。

牛煦庭指出,憲判第8號判出去,雖然宣告死刑合憲,但加諸非常多不合理各項邏輯,包括各級審、各審級需要一致判決的制度創設,這樣標準沒有出現在任何憲法、法律條文,甚至聲請人主張中,追問憲法法庭有無權力自行創造一套高於立法機關的量刑機制?

詹鎮榮表示,站在人民的立場,大法官的判決有拘束力,但他對各審級一致決有不一樣想法,在憲判8的解釋理由書有特別提及,有另指出用此方式去談論國法案件,並無去挑戰國民法官法中的非一致決,只要求3位職業法官要一致決,而判決主文也無彰顯職業法官一致決的話語,只說各審級一致決。

牛煦庭強調,未來做大法官掌握非常大話語權,若重新討論這樣的事情,大概只有透過重新釋憲方式去改善這個有大法官造法疑慮的憲法判決,希望如果您有幸成爲大法官,可以本於超然獨立跟過去一貫的主張,用比較能讓社會大衆接受,維護司法公信力的方式來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