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 鄭純惠:死刑沒有違憲 林麗瑩:廢死應尊重民意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大法官被提名人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受立委詢問。記者餘承翰/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昨審查大法官人事,藍白立委昨關切死刑存廢立場,大法官被提名人鄭純惠表示,自己過去理念依然沒有改變,死刑作爲國家刑罰權的手段,是沒有違憲的;另一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林麗瑩則答詢,只要有死刑就依法執行,要不要廢死應該要尊重民意。
昨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質詢時關切死刑存廢立場,鄭純惠過去擔任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長,曾率領近卅名法官齊聲批評檢察官「不自白就聲請羈押」,鄭純惠昨答詢時說,「自己的理念依然沒有改變」。
鄭純惠表示,不管着眼於一一三年憲判八號對生命權的保障,或從國家刑罰權手段的憲法保留事項去探討,「死刑作爲國家刑罰權的手段,是沒有違憲的」,因此,要不要廢除死刑,這是民主程序要去解決的。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大法官被提名人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接受立委審查。記者餘承翰/攝影
林麗瑩則答詢,死刑在臺灣社會是高度爭議問題,根據憲判結果,死刑是合憲的,她是檢察官,只要有死刑就依法執行。至於是否會有裝瘋逃避死刑狀況?林麗瑩說,大法官設下了門檻,若審判中精神能力、自我辯護能力顯然不足,不能判死;就算死刑定讞,但在執行階段若因精神、身體障礙無受刑能力,也不能執行死刑,「要不要廢死應要尊重民意」,由政治部門做決定。
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昨則被問及,是否支持民衆黨推動的京華城案試辦法庭直播。他說,策略上可以,但不能用「系屬案件」,法庭直播跟國民法官對我國司法都是新制度引進,國民法官推動時間較久。
民衆黨立委林憶君質疑檢察官押人取供、濫權羈押,林麗瑩表示,法官審查檢察官聲請羈押時很嚴格,不是說押就押,且檢察官非常謹慎,不至於會押人取供。
此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鄭純惠時,提及賴清德總統上任後對陸配極盡刁難,像是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原爲大陸籍配偶,遭內政部在去年底依國籍法要解除史公職身分。鄭純惠迴應,這部分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實這標準應以戶籍爲準,對內政部具體引用條文並不清楚,沒辦法任意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