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林麗瑩:有死刑就依法執行 是否廢死尊重民意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大法官被提名人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接受立委審查。記者餘承翰/攝影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大法官被提名人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接受立委審查時表示,死刑在臺灣社會是高度爭議問題,要不要廢死應該要尊重民意,由政治部門來做決定。
林麗瑩指出,根據憲判結果,死刑是合憲的,她是檢察官,只要有死刑,就依法執行,按照法律來做。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詢問,是否會有裝瘋逃避死刑狀況?林麗瑩說,大法官設下了門檻,若審判中精神能力、自我辯護能力顯然不足,不能判死;就算死刑定讞,但在執行階段若因精神、身體障礙無受刑能力,也不能執行死刑。
林麗瑩表示,大法官只提出這些意見,至於具體標準是什麼,實務界還在探索,將來這要透過醫學判定,纔有辦法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