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國家昭告何為正義」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反廢死
立法院今天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記者潘俊宏/攝影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接受國民黨立牛煦庭詢問表示,從目前情況來看,他個人不支持廢死;因爲死刑是國家昭告民衆何爲正義的方案,若民衆未來可接受其他機制,或許那時再來嚴正考慮。
詹鎮榮說,目前現況來看,個人不支持廢死,因爲從憲法角度來看,死刑的理解是有故意殺人罪成立,殺人罪的形成意味着一人或數人的生命權被剝奪,所以死刑其實是「權益調和後國家昭告民衆何爲正義」的方案。
詹鎮容指出,當然這不是恆古不變,當人民可以慢慢接受有另一種機制足以彰顯正義時,或許屆時可嚴正考慮是不是不要以剝奪生命權的方式,來調和基本權的衝突狀況。
牛煦庭追問,所以要討論這議題,是要兼顧司法公益性及司法公正的期待?詹鎮榮表示同意。
牛煦庭還問,憲判第8號已經判下去,針對死刑要件雖然宣告死刑是合憲,但其實加諸非常多不合理的各項邏輯,包含各級審需要有一致判決,但如此標準並沒有出現在憲法條文、法律條文,甚至聲請人的主張之中,憲法法庭是否有權自行創設一套高於立法機關的量刑機制?
詹鎮榮迴應,站在人民的立場,甚至大法官執行職務的立場,大法官判決有拘束力,但他個人對憲法法庭的一致決的創設意見有些不一樣的想法;其實在憲判八的解釋理由書中,有另於指出以此方式談論國法案件,並無去挑戰「國民法官法」中的非一致決,只要求3位職業法官要一致決,而判決主文中,其實也無彰顯職業法官一致決的話語,只說各審級一致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