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男生偷拍女生隱私視頻,法官當庭訓誡家長,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

近日,司法部發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某初中生宋某(男)偷拍同學楊某(女)隱私視頻,並通過網絡在校園內傳播,給楊某帶來了沉重的心理壓力,影響了楊某正常學習生活。楊某父母發現此事後,代楊某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宋某進行賠償。當地檢察機關介入後,瞭解到楊某家庭困難,無力聘請律師,便告知楊某父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並通過部門協作渠道將案件有關情況告知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楊某的法律援助申請後,經審查認爲,楊某屬於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免予覈查經濟困難狀況;且當地的地方性法規已經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項範圍擴大至請求侵權賠償,於是決定給予楊某法律援助,並從當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師庫中指派了一名辦案經驗豐富的女性律師承辦此案。

承辦律師接受指派後,立即約見了楊某,在其父母在場的情況下,詳細瞭解了案件的基本情況。爲蒐集相關證據,承辦律師多次與檢察機關同志溝通,盡力補齊證據鏈條。同時向楊某母親瞭解楊某在校期間的身心狀況。爲幫助楊某減輕心理負擔,法律援助機構爲其安排了專業人員進行心理疏導。庭審過程中,律師指出,宋某家長對宋某疏於管教,對宋某的行爲缺乏正確的引導,是導致本案發生的重要原因。法官就家庭教育不足等問題,對宋某家長予以當庭訓誡。經審理,法院判令宋某停止侵權行爲、書面賠禮道歉並向楊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

在辦案過程中,承辦律師還了解到另一未成年人馬某(男)獲取視頻後通過社交軟件轉發並對楊某實施言語騷擾和威脅。爲了徹底阻斷涉案視頻的傳播,承辦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經審理,人民法院裁定,禁止馬某以任何形式存儲、控制和傳播涉案視頻,並禁止馬某借涉案視頻對楊某實施威脅、騷擾等行爲。結案後,法律援助中心多次回訪,楊某生活已恢復正常。

來源 司法部

值班編輯 古麗

星標“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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