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臺南燒烤店命案 國民法庭改認兇嫌傷害致死判6年
臺南鄭姓男子爲朋友債務與東區燒烤店周姓老闆在臉書上互嗆,去年除夕夜找來胞兄分持斧頭、球棒前往周男店面討公道,雙方一言不合引發肢體衝突,周拿出摺疊刀反擊,刺傷鄭胸部後送醫不治,周被訴殺人罪,臺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宣判,改以傷害致死罪判周6年。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周構成正當防衛,但有防衛過當之虞,改以傷害致死罪,判周6年。另認檢方所訴「約戰」並不存在。
檢方起訴,周與鄭相約去年2月9日晚間相約碰面,鄭持斧頭於同晚8時50分至周經營燒烤店發生衝突,周拿出摺疊刀1把反擊,於肢體衝突過程中持續攻擊鄭身體、左側頭部及胸腔部位,導致鄭因心臟破裂大量出水及氣血胸。鄭經送醫急救,當晚10時15分仍告不治。
臺南地院國民法庭今開庭審理,檢方及鄭的律師勘驗周男燒烤店及住處內監視器,發現雙方肢體衝突過程中,原在店內用餐的客人及婦孺見狀,驚嚇過度奪門而出。
鄭的律師表示,案發時,鄭及胞兄分持斧頭、球棒進入周店內,周以斧頭敲碎店內玻璃,甚至攻擊周,周胞兄隨後持球棒入內後遭人架開。鄭的律師說,周爲自保揮擊摺疊刀抵禦,不難看出鄭先發起攻擊,周則舉手抵擋,甚至搶奪其斧頭。
同時,鄭的律師也以周家中監視器內容佐證,案發當時雙方對話是在「拜年」,並沒有約戰的意思。
臺南鄭姓男子與東區燒烤店周姓老闆爲朋友債務臉書上起爭執,去年除夕夜找來胞兄分持斧頭、球棒前往周男店面討公道,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周男拿出摺疊刀反擊,刺傷鄭男胸部後送醫不治。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