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酒駕撞飛夫妻害「夫死妻重傷」肇逃 國民法庭重判9年6月
黃男酒駕造成1死1傷還肇逃,案經國民法庭審理,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重判9年6月徒刑 。(葉靜美攝)
黃男去年酒後開車,撞到1對在路邊行走的夫婦,造成夫婦2人受傷,而猛烈的撞擊力道,更導致丈夫騰空飛起、重摔撞裂汽車前擋風玻璃,經送醫搶救仍因頭部受創身亡,黃男雖在現場停留6秒,卻沒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逃離,黃男在時隔約3小時後酒測值仍高達0.7毫克,案經國民法庭審理,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重判9年6月徒刑。
彰化地方法院指出,黃男在2024年3月16日到友人住處飲酒後在下午7時37分許駕車離開,纔開了約1分鐘,即撞上同向在右側靠邊步行的1對夫婦,造成2人受傷,因撞擊力道猛烈,丈夫騰空飛起後碰撞汽車前擋風玻璃碎裂並重摔跌落右側排水溝內,送醫急救仍在同年4月6日因頭部外傷併發急性呼吸窘迫症,致呼吸衰竭死亡。
黃男肇事後,雖在現場停留6秒卻未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逃離現場,警方在同日晚間10時44分找到黃男,並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7毫克。
法院審酌,黃男爲貪圖方便而酒駕,逃逸前已知道撞到人,卻因害怕留在現場將被究以酒後駕車肇事之責,而不顧被害人駕車離去,且黃男肇事3小時後接受酒測,其吐氣酒精濃度仍達每公升0.7毫克,黃男酒駕撞死人,除致被撞妻子受傷外,更因此失去丈夫與經濟支柱,遭受情感或經濟上重大打擊。
而被撞的丈夫被撞落水溝面部朝下,黃男肇逃行爲使其喪失即時救治關鍵時間,加上案發後,黃男竟想由其配偶頂罪,也未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國民法官依酒駕而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分處7年2月及4年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9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