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美工刀性侵前女友還錄影 臺中惡狼重判7年3月定讞
▲女子遭前男友持美工刀性侵得逞。此爲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市男子阿博(化名),2022年間與女友小薇(化名)分手後,假借有物品要交給小薇爲由,將小薇找到自己租屋處。並以美工刀威脅小薇:「如果今天你不跟我做愛,我就要殺死你」性侵得逞。阿博還藉機以手機拍下性侵過程。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博判處有期徒刑7年3月定讞。
判決指出,阿博與小薇從2021年10月間開始交往,兩人交往一年後,因爲經常吵架,小薇於2022年10月間主動分手。分手後沒多久,當年11月1日上午8點多,阿博謊稱有物品要交給小薇,請小薇到他租屋處前來見面。
小薇到場後,阿博拿出一把美工刀,恐嚇說:「如果今天你不跟我做愛,我就要殺死你。」隨後將美工刀放在一旁,並動手脫小薇的衣物。小薇不敢反抗,遭性侵得逞,阿博還拿出手機拍下性侵過程。阿博完事後,小薇就說要到姊姊的便當店協助包便當,阿博就讓小薇離去。小薇到達便當店後就告知姊姊,隨即由姊夫陪同到警察局報案。檢警逮捕阿博,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阿博否認犯案,辯稱沒有強逼小薇發生關係,因爲交往以來都是由他主動脫小薇衣服,也不會問小薇是否同意,因爲他認爲依照小薇的個性,只要不說話就是沒意見;另外過程中他有拿出手機說詢問可否拍照,是小薇說拍個2、3張就好。阿博強調自己並未違反意願而性侵小薇。
但法院調查後,根據小薇的供詞與其他客觀證據,認定阿博確實持美工刀威脅性侵。考量他犯後並未與小薇達成和解,未見悔意,一二審均將他判刑7年3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