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自爆女兒非親生 人妻笑前夫愚昧幫養私生女
,小美竟自爆A女是她與出軌對象阿勇(化名)所生的女兒。(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嘉義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與前妻小美(化名)離婚,雙方爲了未成年子女A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等部分因無法達成和解,小美竟自爆A女是她與出軌對象阿勇(化名)所生的女兒,阿德因此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被告2人賠償100萬;嘉義地運審理後,認爲被告應連帶賠償新臺幣38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07年結婚,並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但小美於2023年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聲稱與阿德價值觀不合,無法再維持婚姻關係,最終於2023年12月18日達成調解離婚協議。然在調解期間,小美卻意外曝露與阿勇有染,並提出DNA鑑定報告證實A女非阿德親生子女。
經由法庭調查發現,阿德對此事深感不滿,並強烈主張被告2人的行爲已嚴重侵犯其婚姻及配偶權。阿德指出,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與阿勇有不正當交往,甚至生下了A女,進一步破壞阿德的家庭與婚姻生活。
阿德更指出,小美還諷刺阿德爭奪A女親權及擔任主要照顧者之舉實屬愚昧,及對阿德之胞妹無法生孕,願當代理孕母等嘲笑、挑釁,足認小美態度囂張及惡劣。被告2人迄今仍毫無歉意、不知反省;致使他與家人遭被告2人矇騙後,並替渠等負起照顧未成年子女之責等情,因此要求兩名被告賠償精神損害及非財產性損失100萬元。
法院認爲被告2人的行爲已超出常規婚姻範疇,並且該行爲對阿德造成的精神與情感上的傷害不可忽視。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應連帶支付38萬元賠償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