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之危!高雄男性侵酒醉前女友 浴室水流聲救了她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與前女友A女及友人前往KTV飲酒歡唱,A女因不勝酒力及藥物作用,意識不清被送至旅社休息。王男竟趁友人洗澡時,見有機可乘,對無法抗拒的A女脫褲企圖性侵,所幸因友人即將盥洗完畢,王男匆忙中止惡行。(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與前女友A女及友人前往KTV飲酒歡唱,A女因不勝酒力及藥物作用,意識不清被送至旅社休息。王男竟趁女友人小美(化名)洗澡時,見有機可乘,對無法抗拒的A女脫褲企圖性侵,所幸因友人即將盥洗完畢,王男匆忙中止惡行。橋頭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與A女曾爲男女朋友,111年1月19日晚間,兩人與王男的胞兄及其兄女友小美,一同前往高雄KTV唱歌喝酒,A女期間還服用精神科藥物。聚會結束後,A女已因酒醉與藥效無法自行走動,由王男及小美攙扶,一同前往光華大旅社休息。

不料,王男見小美進入浴室盥洗,房內僅剩他與意識不清的A女,竟色心大起,罔顧昔日情份,利用A女處於不能抗拒的狀態,動手將她的內褲脫至大腿上方,企圖性侵。所幸王男因聽到小美即將洗完澡,擔心惡行曝光,才匆忙爲A女穿回內褲,未能得逞。A女次日清醒後,向友人泣訴經過,並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法院審理時,王男起初否認犯行,直至證人小美出庭作證後,才坦承犯案。法官審酌,王男利用A女精神不濟之狀態企圖性交,行爲實不可取,但考量他最終坦承犯行,且已與A女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A女也同意給予從輕發落或緩刑,因此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