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狼趁機性侵 爛醉女誤認男友「摸到項鍊驚醒」
一名女子與男友到花蓮遊玩,卻在酒醉後慘遭對方友人趁機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女子與男友到花蓮遊玩,卻在酒醉後慘遭對方友人趁機性侵!花蓮一名秦姓男子與女子及友人飲酒至深夜,見女子爛醉如泥、意識模糊,竟假扮成她的曖昧對象,在一樓客廳要求口交併偷拍,隨後更將她帶至二樓性侵。女子半夢半醒間誤以爲是和心儀對象發生關係,直到觸摸到秦男脖子上的項鍊才驚覺「不是他」,當場崩潰喝止。花蓮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秦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小美(化名)與男友阿豪(化名)於去年3月1日至花蓮遊玩,借住友人家。3月2日晚間,阿豪邀秦男及另一名友人到住處飲酒,4人從晚間8點喝到凌晨,小美因不勝酒力陷入泥醉狀態,阿豪先將另一名友人扶上樓休息,再試圖帶小美上樓,但她因酒醉嘔吐、無法行走,最後獨留她在1樓沙發休息。
此時,秦男見有機可趁,竟假扮成阿豪,先要求小美爲他口交併偷拍影片,隨後更將她帶至2樓房間性侵。小美因酒醉意識模糊,誤以爲是和心儀的阿豪發生關係,直到過程中觸摸到秦男脖子上的項鍊,才驚覺「不是他」,當場喝斥並推開秦男。
小美清醒後情緒崩潰,凌晨多次打電話給阿豪求救,但對方因酒醉未接聽,直到早上才告知遭性侵一事。阿豪聽聞後相當錯愕,兩人北返途中,小美再度提及此事,並於3月9日報警。
法院審理時,秦男辯稱小美是自願發生關係,還稱「她說OK可以」,甚至提出口交影片佐證。但法官發現,影片中小美頭髮凌亂、雙眼緊閉,根本無法辨識對方身分,且她酒醉後曾嘔吐、失禁,甚至脫褲子,顯已達「不知抗拒」程度。
法官認爲,秦男與小美年齡相差14歲,素不相識,小美對他也無好感,不可能自願發生關係。此外,小美事後立即求救、情緒激動,反應符合性侵受害者心理狀態,因此不採信秦男說詞,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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