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趁前女友泥醉性侵 洗澡水聲意外救了她

▲高雄一名女子酒醉昏睡,險遭前男友侵犯。(示意圖/pixabay)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高雄一名王姓男子趁前女友因飲酒與服藥昏睡、無法抗拒時,於旅館內意圖性侵未遂,近日遭橋頭地方法院依《刑法》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五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與三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案件發生於2022年1月19日晚間,王男與前女友A女、其兄長及兄嫂(化名小琪)一同到高雄某KTV歡唱飲酒。當晚A女除飲酒外,也服用了藥物,導致醉態明顯、神智不清,無法自行行走。三人結束聚會後,攙扶她前往光華大旅社休息。

根據判決書內容,當小琪進入浴室盥洗時,王男見房內僅剩自己與昏睡中的A女,竟起色心,趁機將對方內褲脫至大腿處,準備進行性交行爲。所幸小琪盥洗完畢即將出來,王男擔心行爲曝光,才倉皇中止犯行併爲A女穿回內褲。翌日A女醒來後哭訴遭遇,並向友人透露事件經過,隨後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案件審理期間,王男起初否認犯行,後因小琪出庭作證,才坦承不諱。法院審酌其利用被害人無法抗拒之情形,行爲極不可取,然考量其最終認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且A女亦同意予以從輕發落,最終判處兩年徒刑,緩刑五年,須於一年內完成法治教育三場,並接受保護管束。

法院特別指出,儘管王男未得逞,已明確構成乘機性交未遂罪,其行徑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對其身心造成長遠影響,應予強烈譴責。判決仍可上訴。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