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羈押就診273次有生命危險?交保得找到「2億」身價的人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容積弊案行賄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偵查中羈押禁見迄今,沈日前聲請具保停押,法院准予1億元並2億元人保交保,依裁定書,沈的律師稱沈自2024年8月30日至今年5月12日,已稱病就診273次。
裁定說,沈慶京的律師主張,沈於押期內泌尿道反覆感染、溼疹,有帕金森氏症,更於審判中2025年1月2日羈押迄5月20日,戒護外醫至部立臺北醫院11次,急診次數6次,平均不到1個月就緊急戒護就醫急診1次。
律師認爲,沈的病情確實造成臺北看所守戒護及照護人力的負擔,有生命危險,足以認定沈現所罹患的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
沈慶京的律師還主張,2025年5月1日,沈再出現全身不自主顫抖、頭抖、喉嚨抖、手抖、全身抽搐等情形,並出現全身及喉嚨顫抖,說話不清、吞嚥困難的情形,沈目前吃東西、喝水極易噎到或嗆咳,確有生命危險。
合議庭審查認爲,沈慶京如能提出1億元的保證金及2億元的人保保證書後,可停止羈押,但除住院期間外,須限制住居在臺北市大安區住處的11樓,限制出境、出海8月,要配帶電子腳環。
裁定書指出,沈慶京提供保證書的具保人,於沈逃匿時,應依刑事訴訟法繳納2億元的保證金,不繳納者,要強制執行,而且,具保人應具有2億元的資力,若覓得具保人選時,要先提供保人身分證字號作「稅務電子閘門」相關查詢,如查詢資產不相當者,法院就不會同意擔任具保人。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坐輪椅者)。記者林俊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