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年薪逾2千萬 聯手4人籤8億合約掏空臺鹽 害慘虧3億元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鹽綠能弊案,前董事長陳啓昱等5人指控造成臺鹽損失逾3億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鹽綠能弊案,檢方今天起訴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科技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及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5人。南檢調查,陳啓昱、蘇坤煌利用臺鹽綠能土地開發案簽約高達8億元,將應屬公司利益的不法資金截流至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偉珵開發等公司,並從中分潤,因檢方啓動調查截斷,但陳等人已造成臺鹽實業及臺鹽綠能損失3億9636萬元損害。
檢方指出,陳啓昱、蘇坤煌等人違反職務忠實義務,早在2017年3月就介入臺鹽實業投資設立臺鹽綠能,透過該公司進行利益輸送,若檢調未介入調查,以合約總值估算,造成損害金額可能超過8億元。檢方認定被告5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加重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
檢方調查,陳啓昱自2016年3月擔任臺鹽董事長至2021年卸任,合計在臺鹽公司領取超過2000萬元薪資,但陳啓昱卻圖利業者造成臺鹽損失3億元,從中不法獲利5800萬元,蘇坤煌不法獲利7461萬元;鴻暉國際科技公司不法利益超過1億元,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超過9000萬元。
檢調偵辦陳啓昱案還衍生案外案,臺南地檢署去年10月23日聲押陳啓昱失利,25日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28日撤銷裁定、發回臺南地院更裁,但法官11月1日傳喚陳未到庭,引發輿論譁然,南檢11月4日發佈通緝。檢方表示,關於協助陳啓昱逃亡藏匿、臺鹽綠能相關太陽能光電工程採購案等,仍在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