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角度太翹也算違規? 男騎士喊冤「驗車過了」仍敗訴

車牌角度太翹也算違規?男騎士喊冤「驗車過了」,提行政訴訟求撤單仍敗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車牌角度太翹也算違規?」男子阿國(化名)騎機車行經一路口時,遭警方發現車牌上揚角度過大,難以辨識號碼,當場舉發。交通局依規裁罰5400元並吊銷車牌。阿國不服,主張車牌架是固定式,自己無從調整,且先前驗車也合格,質疑警方濫權取締,因此提起訴訟。

判決指出,阿國當天騎機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角度異常,非依原廠固定位置懸掛,且在行進中難以辨識。警方隨即將他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舉發,後續交裁處裁處5400元罰鍰,並吊銷車牌。

阿國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辯稱,車牌架爲固定式,無法隨意改變角度;而交通部公路總局早在2017年會議就表示「機車後牌架屬可變更項目」,且自己的車輛驗車時也順利通過。他強調,警方能夠在路上廣播喊出他的號碼,足證並非無法辨識;既然號牌仍清楚可讀,就不該認定違規。

但法官勘驗採證畫面後,認爲阿國的說法站不住腳。影片顯示,警方在距離1至2個車道線的情況下,無法辨識阿國的車牌號碼,甚至一度誤判。直到距離不足10公尺時,才勉強辨認清楚。員警職務報告則明確記載,阿國車牌角度高達56度,相較其他正常機車明顯上揚,導致視覺上變窄變扁,難以辨識。

法官指出,車牌制度的核心功能在於「辨識車輛身分」,是交通安全事前管理與事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必須「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確保在行進間仍能清楚辨識。若號牌懸掛角度過大,即便近距離或停車狀態下看得到,仍不符合法規要求。

法官強調,阿國辯稱「驗車時沒問題」無法成立,因爲能否辨識應以違規當時車輛行駛狀態爲判斷基準,而非以驗車或其他違規舉證照片爲準。另警方密錄器畫面雖畫質有限,但仍足以顯示阿國車牌角度異常,與其他車輛相比確實上翹,認定其有違規事實。因此阿國的撤銷之訴毫無理由,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