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殺警案還扮幣商助詐團 男遭判1年8月、沒收所得4千元

11年前曾涉及北市殺警案的石亞倫被控去年7月扮演幣商角色,協助詐騙集團向被害人收取現金,並轉入指定虛擬錢包,在嘉義市取款2次被逮,嘉義地方法院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4000元及犯案工具。

判決指出,詐騙集團假冒虛擬貨幣投資平臺,透過Instagram及LINE與被害人聯繫,誆稱可藉投資虛擬貨幣獲利,實則誘使被害人購買USDT,並轉入詐團掌控的電子錢包。石亞倫則以「大師兄個人幣商」名義,出面向被害人收取現金,佯裝完成交易。

被害人沈姓男子去年6、7月兩度受騙,分別交付18萬元及5萬元現金,石亞倫立即將部分USDT轉入詐團指定帳戶,隨即遭清空。之後詐團再要求沈男繳交逾百萬元「保證金」,沈男驚覺異常報警,警方埋伏將石亞倫當場逮捕,查扣手機及5萬元現金。

法院審理認爲,石亞倫與詐團成員分工合作,雖僅擔任車手及假幣商,但行爲嚴重妨害金融秩序及社會治安,審酌他犯後在法庭認罪,卻未履行與被害人達成的調解賠償,態度欠佳,判刑1年8月,並沒收不法所得4千元。另涉組織犯罪由橋頭地院審理,本案不再重複評價。

11年前涉殺警案的石亞倫扮幣商助詐團,向被害人收取現金,遭法院判1年8月、沒收不法所得4千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