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禁止「旁聽抄筆記」…臺中地院法官今未阻止 順利開完準備程序
臺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8月審理殺人案時,審判長唐中興禁止旁聽的記者「抄寫」開庭內容,該項訴訟指揮令法界譁然,不少法官質疑過當且無理由;同案今再開庭,今除記者外也有不少學生到庭旁聽,唐今並未再下令禁止抄寫,順利終結準備程序,預計11月進審理。
中院8月1日審理洪姓男子涉嫌殺人案,唐中興訊問到一半,改問坐在旁聽席的記者身分,並表示「不要抄寫」,要求改「聆聽」,記者表明身分並詢問公開審理案件,記者未使用錄音、錄影器材,沒有干擾秩序,不能抄寫的理由爲何?唐僅表示「請尊重。」
這項「訴訟指揮」在法界引起非議,有法官聞言狠酸「亂來!咱們有的法官還活在侏羅紀時代?」除此之外,司法院7月也才發函各院,指若無干擾訴訟程序,不應禁止抄寫。
臺中地院當時則迴應,訴訟關係人或旁聽人在不影響法庭秩序情況下記筆記,宜予容許,將持續對法官宣導有關訴訟指揮應予留意相關事項。
本案今天上午10點再開庭,唐中興與被告洪男及其辯護人、公訴檢察官,逐一確認審理計劃,包括之後調查證據範圍、方法及順序,還有科刑資料調查等。
另也再次確認本案爭點,包括洪男是否構成殺人、殺人未遂,或是傷害致死、過失致死,傷害,以及洪當時是否符合正當防衛,犯後有無構成自首減刑、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適用。
今開庭除記者旁聽,也有案件相關人、律師事務所人員,還包括數十位學生參訪到庭參訪,唐中興今並未如上次禁止在場人士抄寫,約1個小時開完準備程序庭,排定11月10日、11日及12日3天進入審理程序。
全案源於,洪男(32歲)和李女(51歲)2024年9月分手,李女認爲洪應還她送的10多萬元及金飾,找到鄭姓男子出面討債。鄭男同年9月23日找高姓友人陪同,一早6點多到洪霧峰區住處發生衝突,洪激動拿料理刀,直接朝鄭、高揮砍、刺擊,釀高傷重死亡,檢方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洪。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