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院禁旁聽抄筆記…過去有人當庭用電腦、拍照 亂象叢生無人制止

臺中地方法院今上午審理1起殺人案,屬於國民參審案件,承審法官唐中興禁止旁聽的記者「抄寫」開庭內容,理由僅有3個字「請尊重」,這項「訴訟指揮」在法界引起譁然質疑過當且無理由,然而中院過去開庭常見有旁聽人士直接違規在庭內拍照,亂象叢生,卻也未見制止。

臺中地院今上午審理洪姓男子涉嫌殺人案,法官唐中興訊問洪男到一半,突改問坐在庭內的記者,並表示請不要「抄寫」,請用聆聽的,記者表明身分也詢問公開審理,在庭內也未使用錄音、錄影的器材,沒有干擾秩序,不能抄寫的理由爲何?唐僅表示「請尊重。」對此,臺中地院正瞭解中,尚未迴應。

實際上,臺中地院就「旁聽」規則管制相當鬆散,2023年因系屬承審全臺首件國民法官案,每當開庭期間臺下旁停座位人潮滿滿,除了各家記者,還有學生、社會運動人士,以及關心司法的民衆都希望能到庭參與,見證臺灣司法新制的里程。

當時開庭期間,旁聽席有媒體直接拿出電腦邊聽邊打,甚至直接朝法庭內拍照,還有人帶飲料進入嚴肅的法庭內邊聽邊喝,但均未見人制止。

後續中院其他幾件國民法官案開庭時,因公訴檢察官論告、求刑均會製作精美的PPT論述,也常常可見到坐在臺下旁聽的學習人員,不顧法庭內禁止拍攝規定,直接朝庭內的投影布幕拍攝,同樣未見人制止。

另外,臺中地院審理九州博弈案期間,在全案是公開審理、沒有隔離訊問下,承審的法官卻要求到場旁聽者「禁止進出」,途中有人聽到一半想離開,卻遭法警擋下說是法官的命令,法界也不解,公開審理卻禁止旁聽人自由進出的訴訟指揮依據爲何?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