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後方騎士摔車 新竹女開離被控肇逃...這原因判無罪

新竹劉女開車在竹北市光明九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縣政二路右轉彎時,未注意到右側同向直行的林姓男子所騎機車,導致林男急剎而人車倒地且受傷,雙方未碰撞,劉女未留在現場,事後被指控肇事逃逸。新竹地院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爲不能排除劉女不知已發生事故的可能,加上車身無擦痕,因此肇逃部分判劉女無罪。

劉女在2023年開車行經竹北市道路準備右轉時,未充分注意右側同向直行的林姓男子所騎機車,導致林男急剎而人車倒地(雙方未碰撞)。林男因此受有左肩及左手腕鈍挫傷、左膝挫擦傷等傷害。事發後,劉女未停留現場,也未履行救護傷患義務,檢察官認爲她涉及肇事逃逸,並起訴。

劉女則否認肇事逃逸,聲稱當時沒有聽到摔車的聲音,也沒有聽到有人在叫她,當下離開是因爲不知道有碰撞到告訴人,經事後家人通知,才知道發生車禍。劉女的辯護人指出,從監視畫面光碟可知,她右轉動線及動作都很順暢,沒有任何停頓,因此確實不知有人摔車,無肇逃故意。

經法院勘驗不同角度的監視器畫面後,顯示劉女當時駕駛的車輛與林男的機車確未發生碰撞,劉女無從藉車輛受碰撞時的震動發現自己肇事。亦可知劉女駕車右轉時並無明顯停頓、遲疑減速的情形,其駕駛的行車動態亦與未發現事故發生的樣態較爲相符。因此肇逃部分判無罪。至於過失傷害部分,雙方已達成和解,林男撤回告訴。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