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耕地種電率低 議員籲速辦小2甲案
審計部公佈臺南市光電場使用不利耕種土地種電比率偏低,國民黨臺南市議員蔡育輝8日呼籲檢方速辦小2甲弊案。(蔡育輝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審計部公佈臺南市不利耕種且可優先設置光電場土地共227公頃,迄今卻僅利用25%,比例偏低。國民黨臺南市議員蔡育輝8日呼籲,檢方應速辦涉及僞造文書的小2甲光電案,以利臺南市政府撤案,優先改用不利耕種地種電。臺南市經發局指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行政單位現階段無法查覈。
臺南市的小2甲光電弊案,因廠商刻意將超過2公頃的土地分割成多案以利申請,遭政府發現後反對。廠商又瞄準經濟部設定破例覈准的後門條款,涉嫌盜填日期,藉以讓光電場申請案回溯至2020年7月30日前,以便獲得政府許可。
臺南地檢署清查小2甲案件,至今已查出80公頃土地涉嫌僞造文書。惟小2甲共有300多公頃土地,外界質疑還有多處土地恐涉弊案。
在審計部7月公佈400頁的臺南市總決算審覈報告中,列出農業部畫設臺南市不利耕種土地共有227公頃,應爲優先種電的選擇,但臺南市至今僅利用其中的25%種電,其餘光電場大多選擇在良田與優良魚塭。
蔡育輝依審計部報告,要求檢方應速辦光電場僞文案,以利行政單位撤案,未來優先使用不利耕種的土地種電。
針對土地使用同意書是否造假?臺南市經發局迴應,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行政單位無法查覈。小2甲光電場雖有部分土地合併計算面積超過2公頃,但分屬於不同的A、B兩場興辦,不該被合併計算。
另外,因不利耕種地的所有權人未必願意設置光電場,臺南市經發局表示,只能尊重其意願。其他的光電設置場所只要符合非都市使用管制規則與農業設施使用辦法,都可向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