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公佈臺南不利耕種土地種電率偏低 市議員籲速辦小2甲案
審計部公佈臺南市光電場使用不利耕耕種地種電比率偏低,國民黨臺南市議員蔡育輝8日呼籲檢方速辦小二甲弊案,以便地方政府撤案,改以不利耕種土地種電。(蔡育輝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農業部在臺南市畫出227公頃不利耕種且可優先設置光電場的土地,審計部公佈臺南市至今僅利用25%,比例偏低。國民黨臺南市議員蔡育輝呼籲檢方速辦僞造文書的小2甲光電案,以便臺南市政府撤案,優先改用不利耕種地種電。臺南市經發局表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非行政單位可查覈。
臺南市的小2甲光電弊案,因廠商刻意將超過2公頃的土地,分割成多案以利申請,遭政府發現後反對。廠商又瞄準經濟部設定破例覈准的後門條款,涉嫌盜填日期,藉以讓光電場申請案回溯至2020年7月30日前,以便獲得政府許可。
檢方發現後逐一追查,至今查出80公頃土地涉嫌僞造文書,不過小2甲共有300公頃土地,遭質疑還有多處土地尚未查出僞文案。
在審計部今年公佈400頁的臺南市總決算審覈報告中,列出農業部畫設臺南市不利耕種土地共有227公頃,應爲優先種電的選擇,但臺南市至今僅使用其中的25%種電,其餘光電場大多選擇在良田與優良魚塭。
蔡育輝8日依據審計部報告,要求檢方速辦光電場僞文案,以利行政單位撤案,未來優先使用不利耕種的土地種電。
臺南市經發局迴應,土地取得是否造假已進入司法程序,非行政單位能查覈。小2甲光電場部分土地雖合併計算面積超過2公頃,但屬於A、B兩場不同興辦,不該被合併計算。不利耕種地的所有權人未必願意設置光電場,政府只能尊重其意願。其他的光電設置場所只要符合非都市使用管制規則與農業設施使用辦法,都可向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