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走入歷史 身障權法今三讀通過改「優先席」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將現行的博愛座改爲「優先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衆運輸工具常有博愛座糾紛,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將現行的博愛座改爲「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現行「老弱婦孺」,改爲「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

現行身障權法第53條規定,大衆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大衆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的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的警語。

修正爲大衆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衆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院會今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衆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衆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衆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應順應時代變遷,不要道德綁架。」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於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表示不只是調整名稱,而是改正誤解。近年博愛座爭議不斷,導致原本善意制度成爲道德壓力來源,民衆身體不適也不敢坐下,凸顯臺灣社會對博愛概念的混淆,不該用道德眼光評價每一個乘客,有需求者優先,不僅降低社會誤解跟衝突,並回歸互助。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博愛座改爲優先席後,除了讓老弱婦孺維持優先乘坐權外,也能讓當下有病痛在身或站立不穩的人都能有最基本的乘坐保障,提醒衛福部初審時有透過附帶條例,要訂定統一圖示。陳也說,這次修法仍有些遺憾,座位比例問題,目前我國65歲人口已經爆增七成,已經是超高齡社會,原本的15%已無法因應當前需求,盼相關部會應從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