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圖利」輝達? 北士科出線遊淑慧曝內情:「新壽出租」最容易
遊淑慧今天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表示,新壽將建物部分或全部出租給輝達,是目前看起來最容易且不需經市政府同意或修約的方式,面對外界質疑有無圖利關係,北市府也應該要提供一切行政協助。(邱芊攝)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19日宣佈輝達的臺灣海外總部將落腳臺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由於目前北士科的T17、T18基地爲新光人壽握有地上權,此案涉三方協調,倘若要修改契約,恐有政治、契約、司法的困擾。臺北市議員遊淑慧19日表示,新壽將建物部分或全部出租給輝達,是目前看起來最容易且不需經市政府同意或修約的方式,面對外界質疑有無圖利關係,北市府也應該要提供一切行政協助。
遊淑慧今天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表示,黃仁勳今天終於宣佈選址在T17、T18,她問產發局什麼時候知道?北市府有無協助這件事?臺北市政府產發局長陳俊安迴應,北士科的T17、T18等幾塊市有地狀況跟土地資訊,都在年初就有提供給輝達參考。
遊淑慧接着問,但聽說去年就有接觸了,因爲本來T17、T18在2023年的5月、7月就已經拿到建照,預定開工日也已申報爲去年2月、3月,也架起施工圍籬,進行地質調查,也就代表建築設計、都審都通過了;但6月黃仁勳在討論選址事宜時,9月新壽跟北市府卻突然提出建築變更設計,且她當時已聽到新壽找到單一大客戶量身打造建築需求,但也不知道是否純粹是新壽的建築考量,去年市府,地主、土開總隊、產發局有掌握嗎?產發局表示,去年9月新光有提出變更設計,但不知道其中的原因。
遊淑慧認爲這是件好事,因爲協助北市招商,且地上權開發案最早的目的就是爲了要複製內科南軟的經驗,找開發業者進行業者招商進駐,現在走上正軌,當時在標案規畫時,她也跟地政局質詢,擔心變成新光總部,現在則是最好的結果。她也問,所以新壽跟輝達接觸時,市府都沒有扮演牽線、協助角色嗎?
陳俊安迴應,去年9月新光做變更,只把建築量體修正、調整,並沒有提到其她企業進駐,市府並沒有跟新光針對T17、T18做出討論,輝達在詢問北士科相關土地資訊,北市府則都有把T17、T18地上權告訴給輝達。
遊淑慧也提及,近日有些議員質疑有無圖利,她指出地上權的契約移轉必須要有2個條件,一新建完成,二經過市政府同意,地上權的契約移轉的話,輝達不能先公佈,因爲不知道未來蓋好後,那時的北市府會不會同意,新壽也沒立場答應,但是除了這個條件,其實契約也允許乙方新壽將建物的一部分、全部提供第三人經營管理使用收益,所以新壽可以完全在不經過市府的同意底下,爲輝達量身打造建物,且蓋好後承租給輝達去使用,不需要經過市府同意、不需要修約?產發局則迴應,對。
遊淑慧說,面對外界質疑有修改契約的問題、有無圖利,有2條路,第一移轉地上權契約確實最複雜,因爲必須要蓋好,輝達要同意承受所有地上權契約的權利義務,再把企畫送給市府審查,市府同意才能移轉,第二回到地上權開發的目的,蓋好後可以招商,可以1家或很多家,目前仍不知道籤的契約,但若不涉及修約,看起來回到地上權開發的目的最容易。
遊淑慧最後說,如果依地上權契約直接跟輝達籤,代表輝達承諾投資臺北50年,但因爲當時低價標給新壽,新壽成二房東,輝達變房客,也導致跟市府關係弱了一層,也問認爲委託經營管理有惡房東對市府比較有利,還是直接移轉契約比較有利?
陳俊安則表示,如果完全是素地,市府跟輝達直接溝通,確實比較順暢。遊淑慧要求,接下來北市要提供輝達一切行政協助,讓他們留久一點,陳俊安強調,未來會對於輝達的投資案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