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擬用「新新併」為由與新壽解約 法界人士:法理上難行

北士科T17、18做爲輝達臺灣總部卡關,新光人壽擁有地上權,傳出北市府擬用「新新並」爲由解約新壽。圖爲北士科T17、18土地。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士科T17、18做爲輝達臺灣總部卡關,新光人壽擁有地上權,傳出北市府擬用「新新並」爲由解約新壽,副市長李四川今日也證實此說法。但法界人士認爲,法理上恐難行。金融機構整並,所有的業務與契約都是由合併方概況承受,因此,北市府認爲能夠用「新新並」使新壽成爲消滅公司爲由來重新行使同意權,恐怕不可行。

法界人士認爲,倘若北市府的主張能成立,那麼所有的保單合約、存款、放款合約,新壽的客戶全部都能主張從頭來過,反過來說,新壽也可以不認帳所籤的合約,屆時就天下大亂。

臺新金合併新光金之後,明年元旦,預計原新光金旗下的新光人壽與臺新金旗下的臺新人壽將合併,新壽爲消滅公司、臺新壽爲存續公司,將更名爲「新光人壽」。屆時T17、T18地上權主體變更需所有權人北市府同意。李四川今天表示,今年底假設新壽因爲新新並要來變更主體,北市府原則是不同意,「也許會依照合約來解約」。

法界人士指出,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立約公司出現體質嚴重惡化,以致缺乏履約能力時,纔有空間重新行使同意權,但現在新壽顯然並未出現這種情況,至少RBC(資本適足率)還在200%以上,符合金管會的門檻,因此,北市府設想的作法,恐怕很難施展。

據知情人士指出,其實早在半年前,北市府曾經以此爲由,要求新壽與北市府「合意解約」,把T17、18讓給北市府,但被新壽拒絕,新壽也問過好幾位律師的意見,倘若北市府以新新併爲由強行收回T17、18的地上權,新壽不排除採取假處分等行動,接下來整個情況會更僵、更復雜,對輝達而言,即使再想要T17、18,屆時也會打退堂鼓。

據瞭解,輝達執行長黃仁勳8月初特別來臺,當時就曾找北市府,希望北市府能接受輝達與新壽之間的地上權合意移轉。對輝達而言,相較於北市府收回T17、18的出價,黃仁勳的重點是「速度要快」,直接多出1億美元、2億美元,在全球AI巨擘看來根本不是問題,如今問題僵住,黃仁勳不解爲何即使內政部已發聲現行的法規並未不允許雙方的合意移轉,但北市府仍不能放行。據悉,黃仁勳爲了T17、18,不只和新壽董事長魏寶生,亦和臺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碰面會商,價格也是經由二人拍板達成協議。週三上午,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和輝達美國總部開視訊會議,也確立儘管輝達有其物色其他土地,但表達最想要的仍是T17、18。

一位知情人士指出,早在半年前北市府就已經把T12這塊地拿出來跟輝達談,但是黃仁勳當時對T12沒看上眼,主要是這塊地的地主複雜,整合難度高是一大問題,也因此輝達才正式要求經濟部、財政部國產署協助另覓他地來蓋臺灣總部。北市府也非常清楚輝達的態度,所以持續向新壽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