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發佈白皮書:近5年涉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達3億元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互聯網企業資金流轉快速靈活、商業模式的創新多樣以及數字技術的專業性和前沿性,導致企業內部人員廉潔風險更加突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淀法院”)日前發佈的《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犯罪案件白皮書》顯示,近年來,互聯網企業內部貪腐案件呈現出隱蔽性強、“小官鉅貪”、內外勾結等突出特徵。

白皮書顯示,海淀法院2020年至2024年審理的127件涉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犯罪案件中,案件罪名包括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涉案金額共計3.05億餘元。

涉案的203名被告人整體呈現人員年輕化、職級中層化的特點。涉案人員絕大多數爲中青年,年齡在18~45歲的被告人佔比91.13%,大部分案件被告人所任職務爲部門經理、總監、主管、負責人等具有一定管理職權的職位,被告人爲中層及以上職級案件79件,佔比62.20%。

但部分重點部門存在“小官鉅貪”現象,127件案件中,基層普通職員貪腐犯罪金額共計5567萬餘元。個別案件中,被告人雖是基層員工,或外包人員,不具有管理職權,卻仍可通過在業務對接中給予他人便利,向他人提供內部信息,或給予對方競爭優勢等方式獲取賄賂款,或者鑽企業制度漏洞,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產,貪腐金額不容小覷。

127件案件中,涉業務部門貪腐案件共104件,佔比81.89%。白皮書指出,一方面是因爲業務部門直接掌握和接觸公司業務資源和流量資源,職權尋租空間更大,另一方面,業務部門內部管理普遍更爲靈活機動,員工自主決策和行動空間更大,致使貪腐行爲更加易發、高發。

白皮書指出,在“互聯網+行業”新業態模式下,貪腐犯罪手段往往與技術緊密結合,利用網絡的匿名性、虛擬性等特點,手段更爲多樣、隱蔽,腐敗行爲更難以被發現和追蹤,大量案件超過3年才案發。

其中,採用內外勾結方式實施貪腐犯罪的案件達101件,佔比80%。在傳統內外勾結基礎上,衍生出“內外勾結+自我交易”“內外勾結+虛擬利益變現”等行爲模式,貪腐鏈條愈發複雜化。

海淀法院副院長賈柏巖表示,此次白皮書發佈聚焦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犯罪問題,立足轄區發展定位、特點,旨在爲中關村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和海淀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部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行業自律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張姍姍在發佈會上宣讀了《互聯網企業廉潔發展倡議書》。該倡議由中國互聯網協會聯合各地方協會、互聯網機構向全行業發佈,倡導全行業強化制度建設,構建全週期防控體系;激活技術引擎,築牢數字化反腐屏障;培育廉潔文化,重塑行業價值共識;推動協同共治,共建行業命運共同體。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