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佈7件典型案例 涉及民企內部腐敗治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9日訊 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在服務大局中貢獻檢察力量”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介紹,這批案例均爲檢察機關2024年辦結的案件,從涉及的檢察履職環節來看,有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公職人員職務犯罪、保護國有企業財產權提起公訴的案件,監督撤案、監督解凍涉案財物案件,刑事檢察+民事檢察一體化履職的案件,行政監督案件;從涉及領域來看,涉及民企內部腐敗治理,打擊礦產資源領域腐敗,國企財產權的保護,合同糾紛案件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認定,對涉案財物強制措施的監督,行政非訴執行監督等方面。

案例一:郭某與北京A生態環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監督案,系檢察機關在辦理涉企“民刑交叉”監督案件時,“一案雙查”綜合履職案件。檢察機關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係,跨區域檢察一體聯動協作,依法全面開展監督,堅決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

案例二:史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系最高檢掛牌督辦案件。四級檢察機關一體履職,嚴把法律政策界限,防止刑事打擊擴大化,從保護新興行業企業合法發展的角度,妥善處理案件。注重從個案監督向類案監督延伸,類案監督共撤案128人,監督返還涉案財產超過2700萬元。

案例三:任某某受賄、濫用職權案,系檢察機關辦理的礦產資源領域黨政領導幹部腐敗案件。檢察機關做實提前介入,加強會商溝通,及時移交犯罪線索,形成全鏈條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工作合力。制發檢察建議、組織庭審觀摩,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擴大辦案效果,在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領域腐敗問題的同時,堅持一體履職、綜合履職,通過上下聯動,“四大檢察”同向發力,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案例四:王某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系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特別是民營企業高管、財務、採購、銷售、技術等關鍵崗位人員實施侵害企業利益重大腐敗系列案件。檢察機關通過引導偵查追加認定犯罪數額至1億餘元,並依法追訴追漏、移送職務犯罪線索,同步追贓挽損7000餘萬元。

案例五:某化工企業凍結資金監督案,系對公安機關涉案財產強制措施監督。檢察機關依法加大對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違法適用強制措施等的監督力度,監督糾正涉財產不當的強制性偵查措施,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案例六:某餐飲店申請民事執行監督案,系檢察機關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檢察機關聚焦涉企業處罰主體不適格、過罰失當、非訴執行裁定違法等問題加大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力度,針對存在的“小錯重罰”問題,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優勢,持續跟進監督、接續監督,推動相關部門變更處罰決定,並積極爭取幫助申請人挽回損失、正常經營。

案例七:吳某、程某等人僞造、倒賣僞造的有價票證案,系保護國有企業財產權案件。針對公共交通領域僞造、倒賣有價票證等亂象,檢察機關堅持打擊與修復兼顧、治罪與治理並舉,有力保障國有企業、人民羣衆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