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典型案例發佈,山西省辦理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入選
2月21日省人民檢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佈8起“檢察機關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我省檢察機關辦理的林某某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吳某某通過電腦程序非法獲取大量QQ號碼,並在QQ羣組中發佈廣告出售。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吳某某向林某某出售QQ賬號6萬條,實名認證率爲91%,非法獲利摺合人民幣500萬餘元。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林某某將購買的QQ號碼轉化爲包含姓名、電話、地址等內容的信息,在網絡社交平臺上發佈以招攬買家,其中屬於公民個人信息的5000餘條。通過林某某發佈的廣告,邵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分別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出售後非法獲利。
批捕階段,檢察機關發現林某某有多個下游買家,且其發佈犯罪信息的“黃站長”羣組存在爲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等非法交易進行推廣和提供擔保的行爲,均涉嫌犯罪,遂向公安機關提出追訴漏犯的繼續偵查意見,確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進行全鏈條打擊。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檢察機關先後以上述5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5萬元;判處吳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5萬元至505萬元不等。
檢察機關還查明,2021年開始,樑某某僱牟某某建立“黃站長”聊天羣組,爲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等非法交易進行推廣並提供擔保,非法交易金額摺合人民幣2500萬餘元,已全部追繳。2024年3月,檢察機關以樑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提起公訴;因牟某某犯罪情節輕微、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從犯,檢察機關對其相對不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處樑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主動追訴漏犯,引導偵查取證,並根據涉案人員在犯罪鏈條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主觀惡性、違法所得數額等,對在案人員進行區分處理。案件辦結後,檢察機關積極關注犯罪行爲背後的行業治理漏洞,加強與有關部門、單位協作配合,促進網絡平臺、相關行業完善內部管控,持續推動源頭治理,助力在全社會營造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良好環境。(劉友旺)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