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六警泄總統行程給友人!違反國安法獲判6月並罰20萬元

保六總隊警官曹耿志涉案泄漏因泄漏賴清德總統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涉違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經臺南地院審理後,23日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警政署保六總隊借調國安局特勤中心二線二星警官曹耿志,因泄漏賴清德總統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涉違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泄漏交付國家機密、《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等罪起訴,全案經臺南地院審理後,今(23)日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向曹耿志打探消息的郭姓男子判無罪。全案可上訴。檢方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是否上訴。

本案起因於郭姓男子要求友人、任職保安警察第六總隊警官曹耿志泄漏、交付賴清德總統每日行程動態及會見人員名單,曹耿志亦因與郭男間的私人情誼,刺探、收集賴清德總統逐日行程動態,並泄漏、傳遞給郭姓男子知悉。

檢方在偵辦他案時,發現曹耿志涉嫌泄漏總統賴清德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去年12月9日將他傳喚到案,認定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臺南地檢署於3月19日起訴後移審臺南地院。法官認爲他坦承犯行,已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

據瞭解,曹耿志是臺南人,警大83期,2018年畢業,分發保六總隊第一警官大隊。賴清德去年520上任,借調至國安局特勤中心,負責總統日常安全維護。他因涉嫌泄密給郭姓友人,去年12月8日遭特勤中心解編,歸建保六總隊,警政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停職。

這起泄密案是檢調偵辦其他案件時,從其他涉案人手機中發現竟有總統相關行程,且是特勤內部機密檔案,還有不公開行程及總統接見國內外人士名單、維安警力配置及移動路線等。檢調查出來源是萬里警衛室的曹員,發現他多次轉傳總統行程給郭姓友人,檢調懷疑他是否遭對岸吸收而泄漏總統機密行程。

曹員辯稱是郭姓友人詢問,否認有涉及金錢交易等不法,但檢調認爲他曾向維安團隊探詢相關訊息,且外傳檔案是列爲機密的總統行程,依泄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起訴。

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泄漏交付機密等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不得易科罰金,探詢機密的郭姓男子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