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郭臺銘買連署書 周典論二審改判3年2月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右)涉嫌出資500萬元爲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一、二審都被判刑。圖/本報資料照
周典論昨透過女兒周芸均迴應判決結果,周芸均說,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會與律師討論後提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爲,郭臺銘連署書以賄賂方式完成僅4人,對選情影響不高,考量周典論身爲議長,要求潮州鎮長周品全以老鼠會方式賄賂連署人,量刑部分從輕改判,扣案犯罪所得490萬800元、未扣案9萬9200元均宣告沒收。
周典論爲協助郭臺銘通過參選總統門檻,前年9月交付500萬元給周品全,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票500元收購連署書。周將其中10萬元交給潮州鎮公所陳姓約聘人員,陳男在前年10月初,要求黃姓宮廟堂主成立連署站,並以每份連署書500元,邀黃男及其配偶潘婦收集,兩人答應後,再以每份200元,向多人邀集連署。
檢警偵辦,周品全一度被收押,周典論因找周品全協助連署,也被查辦。檢方偵辦時,周品全等4人坦承,檢方予以緩起訴,周典論不認罪,檢方認其無悔意,建請法院重判。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周典論辯稱是連署活動工作費,合議庭不採信,認爲周位居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無視法律禁令,考量募得連署書不多,判周典論4年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