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郭臺銘收購總統連署書 國民黨前中常委範成連判囚3年定讞
幫郭臺銘收購總統連署書,國民黨前中常委範成連判囚3年定讞。(圖:shutterstock/達志)
國民黨前中常委範成連與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在2023年收購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參選總統連署書,最高法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交付賄賂罪,將範判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6年,王增基判刑10月,併科罰金90萬元,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0萬元,褫奪公權4年。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範成連當時是國民黨黨員併爲該黨中常委(已遭開除黨籍),且爲世界客屬總會理事長及大陸京明光電照明集團董事長,他其得悉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欲與賴佩霞於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獨立參選,而爲第16任總統選舉、副總統選舉之被連署人,爲使郭臺銘順利完成連署竟花錢收購連署書。
2023年9月4日範前往新竹縣新埔鎮褒忠亭義民廟參與「義民節祭祀大典」,與王增基等人共同爲宣佈投入總統大選之郭臺銘站臺,並全權處理新竹地區之連署工作,同年10月4日在新竹地區收購郭臺銘、賴佩霞之連署書,備妥現金用以辦理連署事宜。
高院審酌被告2人本案所爲,已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作業之公正性造成一定程度之危害(惟因郭臺銘與賴佩霞最終並未登記參選,故其危害程度相對較低),應予相當程度之非難,另考量王增基於偵查、原審及本院中始終均自白犯行,範成連雖於偵查及原審中否認犯罪,惟於本院中尚知自白犯行之態度。
高院將範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交付賄賂罪,將範判處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6年,王增基判刑10月,併科罰金90萬元,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0萬元,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