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議長周典論涉幫郭董購聯署書 從輕改判3年2月

屏東議長周典論涉收購連署書案,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3年2月。(資料畫面)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2023年總統大選初選時,涉嫌爲郭臺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案,被屏東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徒刑4年,22日上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宣判,改判處周3年2月。

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周典論爲求郭臺銘、賴佩霞達標正副總統選提名舉連署門檻,分別於2023年9月1日、18日將新臺幣150萬元、350萬元交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處分確定),用人拉人每票500元的方式籌集聯署,周品全又交代給陳亮源等人(均緩起訴確定)找人進行連署。

案件偵辦期間,周典論因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獲准,被關近7個月後,始獲准50萬元交保,並於去年8月27日起訴,周被判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屏檢則認爲量刑過輕,也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2日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從輕改判周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5年以及併科罰金1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