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交官墜樓案 上司涉偽造文書起訴

我國駐巴西聖保羅辦事處王姓外交官墜樓身亡,遺孀質疑他生前遭職場霸凌,且與官邸修繕費相關;臺北地檢署調查,前辦事處長馮光中、前副領事楊正源在職務宿舍修繕案程序失當,但難認涉貪污圖利,昨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二人。

起訴指出,巴西聖保羅辦事處職務宿舍修繕設計監造案,二○二一年一月公開招標,預算新臺幣九十九萬元,無廠商投標而流標,馮光中與劉姓設計師事先商議設計,翌月馮、楊明知劉未依招標文件要求檢附投標文件,涉虛僞填載開標、審標等不實內容,以九十八萬元(十八萬巴西幣)決標。

檢方查出,劉姓廠商得標後,馮指示楊辦理招標,以最低標方式決標,卻無人投標,指示楊改採流標限制性招標,預算金額爲新臺幣九三四萬二千元,馮、楊涉虛僞填載不實內容使廠商得標,並陳報不實公文書給外交部。

馮光中否認貪污圖利,稱職務宿舍購入三十多年從來沒修繕、漏水嚴重,無法發揮官邸交際、推動業務功能,自承工程專業不足,透過僑界找設計師和廠商,且爲防止「工程蟑螂」加入,廠商嚴格限制,維護工程品質。

北檢認爲,馮、楊因職務宿舍老舊有維修需求委請當地華裔設計師、廠商負責標案,雖未落實政府採購法招標、審標、決標程序,固然失當,但難認貪污圖利,也無故意退還履約保證金給廠商;修繕案報價是否逾越合理利潤,經函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鑑定,因外交部提供的相關卷證資料不足,無法進行判斷,難出具鑑定意見。

王姓外交官遺孀指控馮光中涉向同事稱王赴任後未向馮報到「明顯違法」,又在聖保羅當地警局製作筆錄時直指王男在臺灣三家醫院治療等語,涉嫌誹謗,北檢認爲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