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結束 全國違法違序共37件!趙少康涉「亮票」將被北市警約談
媒體人趙少康今天前往臺北市大安國中投票,離開圈票區後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一路到投進票匭後,纔對折投入。記者蘇健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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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投開票在今天下午4點結束,警政署統計截至下午投票結束,全國計發生撕毀、攜出選票、亮票等11件;拍攝選票與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15件;從事競(助)選活動7件,另有相關違反投票秩序及輕微事故共18件。
警政署說,今天整體選務工作順利進行,沒有重大事故,目前各地刻正辦理開票作業,警政署將持續維安至選舉活動順利結束。
媒體人趙少康今天前往臺北市大安國中投票,離開圈票區後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一路到投進票匭後,纔對折投入。北市選委會認爲有違反選罷法規定嫌疑,將由警方詢問後,依違反選罷法送地檢署偵辦。
趙少康事後解釋,他一時失誤,不小心把選票的背面當成正面展示,露出正面,這是錯誤示範。
臺北市大安警分局指出,趙少康涉嫌亮票,將由選務人員提供證據證詞,另外警方也將根據蒐證影像,事後依違反選罷法,約談趙少康及選務人員,再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換句話說,今天先不會以現行犯約談送辦,將等投開票日後擇日約談。
根據選罷法第88條第2項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於同法第105條訂有刑事罰則,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宋姓男子今天持母親證件在板橋區投開票所冒領罷免選票,完成投票後,因選務人員發現印章名字不對才發現事情大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