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妮雅強迫推銷!北市法務局今年受理逾50件申訴 稽查揪1缺失
化妝品牌愛妮雅涉強迫推銷,今年北市法務局已受理51件消費爭議,但業者連3季無正當理由拒出席協調會議。圖/法務局提供
化妝品牌愛妮雅涉強迫推銷,今年北市法務局已受理51件消費爭議,但業者連3季無正當理由拒出席協調會議。法務局8月底啓動聯合稽查,經啓動跨機關聯合稽查,發現業者確有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情形,已要求限期改善,法務局也呼籲業者重視協調機制,否必要時講主動聯合稽查警惕業者輕視心態。
法務局指出,愛妮雅化妝品集團所涉消費爭議案件,114年度至今已受理51件申訴,內容多爲業者對消費者以路邊問卷訪問或免費贈送試用品的方式,進而不當推銷、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養品送課程等,事後想要退費卻被刁難,申訴爭議金額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不過愛妮雅化粧品集團今年已連續3季無正當理由派員出席協商會議,北市消保官27日與衛生局、勞動局、消防局、建管處至民權西門市及欣洋門市聯合稽查,發現業者與消費者買賣契約有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括契約審閱期間、會員權利義務、服務項目及施作前說明、解除契約之退費相關規定、履約保障及業者得片面變更契約等項目,均不符規定。
消保官葉家豪指出,填寫問卷或提供免費肌膚檢測方式邀消費者入店使用產品,進而購買已構成訪問交易,依消保法規定有7日無條件契約解除權,倘業者未告知消費者可於7日內解約,消費者至遲可於4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更呼籲業者出席消費爭議協商,不應影響消費者權益,浪費行政機關所投入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