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免評聘外籍看護8月上路 民團籲優先保障重症

80歲免評聘外籍看護8月上路,民團呼籲優先保障重症。林月琴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委林月琴與民團2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將於8月1日上路,讓年滿80歲以上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失能及照顧需求,可直接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擔憂此舉恐衝擊重症家庭。

民團表示,去年底通過今年初公佈的《就服法》第46條修正案將於8月1日上路,法條增列第四項僱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聘外籍看護。民團憂心,未來身障族羣、罕病、失智、失能長輩,恐將和健康或衰弱長輩(合於資格有53萬,目前推估10萬)在人力和價格上競爭外籍看護。

林月琴表示,新法一旦實施,將新增10萬名可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高齡者,這些多半是健康、好照顧的對象,勢必成爲移工首選,反而讓真正需要照顧的失智或重度障礙家庭更難請到人,甚至從移工來源國就已被排除。

林月琴認爲,這不是改善制度,而是惡法,8月1日一上路,重度照顧者留不住人,薪資飆漲也請不到人,更凸顯長照系統能否承接重責的疑問。她呼籲政府應暫緩實施;若硬要上路,則應建立移工聘僱分級制度,並廢除巴氏量表採用長照需求評估方便移工家庭銜接長照服務。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長陳景寧表示,就業服務法修法之亂,主要是新增了53萬沒有失能、失智的長輩,他們潛在的市場競爭者,在政策層面,這部分也有年齡歧視的問題,覺得這羣人照顧自己的能力一定有減損。他呼籲應該回到失能需求來取代年齡歧視,避免外勞「避重就輕」,重症家庭必逼得要加薪留人,進入搶工的年代。

陳景寧說,去醫療專業機構用巴氏量表評估,是民衆的痛點,政策上應該改善的不是全面放寬,而是廢除去醫院評巴士量表,全面改以長照失能評估(CMS),讓評估服務輸送到家,也可以將心智功能、家庭照顧能力全面納入綜合考量。政府也可以更加全面掌握失能人口的需求程度分佈。

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表示,大兒子因爲幼兒時期腦傷變成極重症多重障礙,他家裡就有進用外籍看護,同時也會使用身障臨時托育服務和長照交通車。今年一月修法後,他突然也變成符合資格可以進用外勞的需求者,但他認爲,如果進用的是「家庭看護工」,還是應該要有失能認定的程序,但目前法條的寫法只有年紀,立法不夠周延。

罕病基金會副執行長洪瑜黛表示,最近做了內部問卷(47份),其中40%有表示外籍看護工提出調漲工資的要求,23%表示會提出更換僱主,21%有耳聞仲介鼓勵健康長輩聘僱外籍看護。

洪瑜黛說,罕病族羣普遍擔心仲介公司可能藉市場需求擴大之勢,提高引進費、服務費等各項行政費用,但對重症者,家庭負擔已經很大,若聘僱外籍看護還需要特別被加價才能請得到,對弱勢的家庭而言,長期的經濟負擔真的是很大的壓力。

社福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表示,對於勞動部和衛福部在目前法條的現況,爲了保障重症優先,建立綠色通道一事,他表示肯定。這個修法爭議從兩年前的總統選舉就已經開始,兩年前,勞動部和衛福部就已經開放CMS評估並使用服務六個月以上,以及CDR評估也可以進用外看的多元免評措施,紓解了一部分民間需求壓力。

孫一信提到,但8月1日起從民間求才、招募許可、國內承接和國外引進程序,來區分重症和一般案件,似乎也是兩部會從修法之後可以找到的行政手段,儘量降低重症聘僱衝擊。時間拉長,會不會有效果遞減的情況,需要時間來證明。

孫一信說,對於外看市場,不得不納入仲介這個角色,仲介會不會將80免評視爲家庭看護新藍海,鋪天蓋地、入家入戶的推銷,纔是最終影響的關鍵。勞動力稀缺的臺灣,這個影響將是重症搶不到外勞,連機構外勞恐怕也會產生聘不到人的問題,盼望勞動部和衛福部以及始作傭者立法院,關注並持續檢討家庭外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