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免評聘外看 重症家庭優先媒合
八十歲以上免巴氏量表評估可聘僱外籍看護將於八月上路。爲避免重症家庭遭到排擠,勞動部祭出輕重症分流,縮短重症患者申請流程,也能優先承接國內跨業別移工。
除此,針對跨業轉換僱主的移工,重症家庭的接續順位也能提前。
去年底就服法第四十六條修法通過,開放八十歲以上長者及七十歲至七十九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外籍看護,粗估十萬名健康、亞健康長者具備申請資格。
爲避免外籍看護「棄重擇輕」,勞動部預計採輕重症分流,重症家庭將可優先承接國內移工,若承接的是跨業轉換的移工,順位也會往前。
現行轉換準則明定,移工若跨業轉換,需到公立就服機構登記,十四天內限定由同一工作類別的僱主優先接續聘僱,過了十四天,若都沒有同一工作類別的新僱主登記,才能由其他工作類別的僱主登記承接。
新制上路後,重症家庭僱主成爲開放其他類別僱主登記承接的第一順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舉例,若有一名製造業移工想改當家庭看護工,依照現行規定,必須連續十四天沒有任何製造業僱主登記接續聘僱,纔開放製造業以外的僱主承接,但八月起,若有重症家庭僱主登記,就成爲承接第一順位,優先媒合。
蘇裕國指出,移工若想跨業轉換改當家庭看護工,製造業移工必須事先完成廿小時實體或線上的補充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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